诉讼离婚管辖范围在哪?一方离开住所地怎么办?

作者:泰安共赢婚姻咨询 时间:2024-04-25 09:39:02 阅读数:12人阅读

介绍

诉讼离婚,到底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生活嘛,总是会出意外,小到出门散步摔个狗啃泥,大到结个婚突然要离婚。而离婚这种事情,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遇到了不愿意离的另一半,那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了。


诉讼离婚,到底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生活嘛,总是会出意外,小到出门散步摔个狗啃泥,大到结个婚突然要离婚。而离婚这种事情,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遇到了不愿意离的另一半,那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了。


说到诉讼离婚,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找律师,可是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律师再厉害,前提也得找对法院呀!这个对法院找得好不好呢,关系到你的诉讼是顺利进行还是各种阻碍多多,甚至会影响到最终的离婚判决。


所以,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到底在哪?


一方离开住所地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出现分居的情况,长期两地分居,对感情的损耗可想而知。这时候,一方如果想要诉讼离婚,就会面临一个对方已经离开了住所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别着急,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就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个"住所地"可不是随便就能确定的,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有住所的意思:当事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该地居住,并且没有离开的打算;


2. 有实际居住地:当事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该地居住的时间较长,有稳定住所;


3. 有必要的居住条件:有固定的住所,有生活设施,有收入来源。


比如,小明和他的妻子小红住在北京,后来小红去深圳出差,去了以后觉得深圳环境好机会多,于是打算一直留在深圳发展。一年后,小明和小红感情破裂,小明想要提起诉讼离婚,那么小明就可以向北京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小明和小红的住所地在北京,小红虽然离开了北京,但是不影响小明的住所地认定。


好了,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于一方离开住所地如何起诉离婚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大家随时来问我哈!


其他问题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关于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住所地与户籍地并不相同。住所地是指一个人实际居住并有居住的意思的地方,而户籍地是指一个人户口所在地。一个人可以同时有两个以上的住所地,但是户籍地只有一个。诉讼离婚的管辖范围,一般以住所地为准,户籍地不影响管辖权。


2.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夫妻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3. 如果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国内,可以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比如一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经常居所。


4. 诉讼离婚的管辖权,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人民法院院长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小编想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不幸走到了不得不离婚的地步,也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对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了,关于诉讼离婚管辖范围的科普就到这里啦,大家有什么问题或者不同的看法,欢迎留言分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