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不再是婚姻无效的事由,结婚前有这些病,婚后还能撤销婚姻吗?
介绍
核心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无效意味着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法律所不容的,不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可撤销婚姻则是指婚姻在成立时是有效的,但由于某些事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
核心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无效意味着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法律所不容的,不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可撤销婚姻则是指婚姻在成立时是有效的,但由于某些事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
也就是说,婚姻无效是对婚姻关系的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否定婚姻的效力;而可撤销婚姻则是针对婚姻关系的瑕疵,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进行补救。
哪些疾病被认定为婚前疾病?
民法典并未对婚前疾病进行明确的列举。一般来说,是指婚前已经存在,且经医学诊断为影响结婚目的的疾病。具体而言,主要包括:
疾病类型 | 症状 | 影响 |
---|---|---|
生殖系统疾病 | 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 | 无法生育或进行正常性行为 |
精神疾病 |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 | 难以履行夫妻义务或正常社交 |
重大传染病 | 艾滋病、梅毒、淋病 | 对配偶或后代健康构成威胁 |
遗传性疾病 | 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症 | 遗传性疾病的风险 |
其他影响婚育的疾病 | 糖尿病、高血压、癌症 | 对生育能力、健康状况有影响 |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撤销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一方在结婚前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
患病一方故意隐瞒或欺骗;
患病对婚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撤销婚姻的时限是多久?
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婚姻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如果超过一年,则丧失撤销婚姻的权利。
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发现婚前隐瞒疾病,该怎么办?
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婚前确实隐瞒重大疾病。证据可以包括:
医嘱单、病历等医疗证明材料;
证人证言,如亲友、同事的证词;
通信记录、社交媒体记录等。
在保全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法院经审理后,如果确认对方确实构成重大欺诈,则可以判决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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