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离成,可以重新起诉追诉补偿吗?
介绍
婚姻的终点,并非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但如果非要走到这一步,遵守法律规定就是对彼此最后的尊重。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起诉离婚应该是结束纠葛的最好方式。但现实中,起诉离婚也可能遭遇挫折,没离成的例子并不少见。那遇到这种情况
婚姻的终点,并非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但如果非要走到这一步,遵守法律规定就是对彼此最后的尊重。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起诉离婚应该是结束纠葛的最好方式。但现实中,起诉离婚也可能遭遇挫折,没离成的例子并不少见。那遇到这种情况,剩下的半条命还能不能追索回来呢?
冷静期制度的诞生,让离婚撤诉权在一定期限内归于配偶。
《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给了夫妻双方一个后悔的机会。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诉讼,这段婚姻也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恢复到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状态。
但冷静期制度并不会改变离婚诉讼本身,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处理不会有任何影响。
遭遇配偶恶意撤诉?冷静期过后重新起诉就有戏!
冷静期到了,撤诉权又回到了你的手里,可以重新起诉离婚。但此时,追索经济补偿就变得尤为重要。
回想当年结婚时的锣鼓喧天,再看看离婚时的鸡飞狗跳,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重新起诉追讨经济补偿,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对逝去婚姻的最后一点怀念。
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深入浅出地剖析一下起诉离婚没离成后追诉经济补偿的那些事儿:
冷却期内配偶撤诉,另一方还能追诉经济补偿吗?
答案:不能。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撤诉权,撤诉后双方恢复夫妻关系,这段婚姻也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在冷静期内配偶撤诉,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诉经济补偿。
冷静期后重新起诉,可以保留追诉经济补偿的权利吗?
答案:可以。
冷静期过后,任何一方都可以重新起诉离婚。重新起诉后,离婚诉讼将继续进行,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仍有争议。此时,另一方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处理。
经济补偿的范围是什么?
答案: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 | 补偿范围 |
---|---|
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 涉及家庭共同财产的补偿 |
因离婚致使生活困难的 | 其所得房屋、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帮助照顾另一方生活、劳作的 |
因婚姻受损害,且无过错 or 过错较小 | 财物损失或精神损害的 |
答案:
经济补偿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酌情确定:
因素 | 考虑要点 |
---|---|
婚姻存续时间 | 长短 |
双方经济状况 | 收入、财产 |
婚姻期间双方的实际贡献 | 家务劳动、经济付出 |
抚养子女及其经济能力 | 数量、教育程度 |
离婚过错程度 | 是否或过错大小 |
答案: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经济补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起诉离婚时,在诉状中明确提出经济补偿请求。
2. 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经济补偿的理由和数额。
3. 在庭审中陈述请求和证据。
4. 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酌情判决经济补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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