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影响(继承分配中的隐性条款与赠予声明影响)

作者:泰安共赢婚姻咨询 时间:2024-05-29 09:39:02 阅读数:18人阅读

介绍

离婚财产分配的隐性条款和赠予声明影响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分配条款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

离婚财产分配的隐性条款和赠予声明影响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分配条款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其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婚后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婚后生产、经营的收益;


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一份遗产,则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继承分配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婚前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继承的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则该财产在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在《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无过错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的利益予以适当照顾。


照顾子女原则:对于共同财产中与子女有关的财产,应优先照顾子女的利益。


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子女的利益等因素进行分配。


若继承的财产在离婚前未实际分割,离婚时一方主张分割,法院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法院一般会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完成之后,再另行起诉。


一方婚后受赠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除非有赠与声明或协议明确说明了只归受赠人一方个人所有,否则,一方婚后受赠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受赠情况房产归属
一方婚后收到父母赠与的房产,且无赠与声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后收到朋友赠与的房产,且赠与声明明确该房产只归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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