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改了孩子姓,对方可不可以告我?

作者:泰安共赢婚姻咨询 时间:2024-06-08 09:39:02 阅读数:21人阅读

介绍

法典》第16条规定:自然人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姓名管理条例》规定:18周岁以上自然人享有变更姓名的权利。举例:小林已年满18周岁,其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并要求小林改姓随自己姓。但小林不同意,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不变更姓名。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小林的诉讼请求。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孩子姓名变更问题上,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在更改子女姓名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切莫擅自做主,以免产生法律纠纷。对于偷偷改了孩子姓的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是被更改姓氏的孩子,你会如何处理?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导语:

在婚姻生活中,孩子的姓氏往往是双方父母商量决定的事项。但如果婚姻破裂,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另一方是否可以追究其责任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颇受关注的话题。

三个核心问题细析

1.离婚前,双方协商一致更改孩子姓氏,有效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子女的姓名变更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了相应的户籍变更手续,则子女姓名变更有效。

举例:

小明和小红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小亮。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并协商将小亮的姓氏改为随母亲小红姓。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小亮的姓氏变更为小红。

2.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氏,另一方能撤销吗?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姓名的变更不再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2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公安部关于户籍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离婚后未经子女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变更。

举例:

小丽和小刚离婚后,小丽将儿子小峰的姓氏擅自改为随自己姓。小刚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小刚的诉讼请求,小峰的姓氏恢复原状。

3.离异父母的再婚伴侣有权要求改子女姓氏吗?

离异父母的再婚伴侣对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无权要求改子女姓氏。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擅自变更子女姓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2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举例:

小美和小华离婚后,小美再婚并与小强组成新的家庭。小强要求小美的女儿小花改姓随自己姓,但小花不同意,并得到了对其有抚养义务的亲生父亲小华的支持。小强无权要求小花改姓。

两个特殊情况分析

4.一方不明孩子的父母身份,可以要求改姓吗?

如果一方不明孩子的父母身份,且孩子未满8周岁,该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认领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如果确认亲子关系成立,该方有权要求改子女姓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自生之日起满8周岁未被认领的,由生父母一方或者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收养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不明父母身份的无户口未成年人,可由有抚养能力的收养人向法院起诉认领收养,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判决确认收养关系。

举例:

小娟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婴,经有关部门调查,女婴的父母身份不明。小娟将女婴收养,并在法院提起认领诉讼,确认了亲子关系。小娟有权要求女婴改姓随自己姓。

5.孩子已成年,父母可以要求改姓吗?

孩子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姓名变更应尊重其个人意愿。父母无权要求已成年的子女改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6条规定:自然人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姓名管理条例》规定:18周岁以上自然人享有变更姓名的权利。

举例:

小林已年满18周岁,其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并要求小林改姓随自己姓。但小林不同意,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不变更姓名。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小林的诉讼请求。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孩子姓名变更问题上,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在更改子女姓名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切莫擅自做主,以免产生法律纠纷。

对于偷偷改了孩子姓的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是被更改姓氏的孩子,你会如何处理?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